公告公示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8月30日至11月12日,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业集团)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林业集团本部,并延伸审计11家下属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林业集团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审计指出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问题12个,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务收支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中心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未纳入本部利润表。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已将资金管理中心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计入本部利润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下属子公司对部分利息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对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计提收入。2021年12月,下属子公司已按照权责发生制记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下属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未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资本公积调整。2021年12月,下属子公司已补记调整分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下属子公司未将用于出租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将已出租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核算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2021年12月,下属子公司已将用于出租的房地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下属子公司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持续多次与崇左市政府分管领导、中泰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解项目相关问题。目前,中泰管委会已同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财务收支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下属子公司咨询服务超出营业范围,无可考核的实质性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今后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财务收支效益方面”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个别经营指标未完成自治区国资委下达的业绩考核目标。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林业集团今后突出抓好提质增效稳增长、企业改革落实落地、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机构调整、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工作,奋力完成国资委下达的考核目标。一是扎实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稳增长。林业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抓目标、盯进度、抓挖潜、增效益、抓重点、控亏损,不断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经济增长;二是持续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改革,抓激励强动力,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有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三是全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在人才激励、经营预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强力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成果转换机制,以创新为强大动力推动经营发展取得更好的成绩;四是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二产(木材加工)加大实体工业投资力度,加快处置非主业低效无效资产和僵尸企业,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率;五是认真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深入细致摸排企业各类风险隐患,分类制定应对预案,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处置工作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个别子公司亏损严重,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林业集团向自治区国资委报文《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重点亏损子企业扭亏减亏工作方案的报告》,制定了下属子公司控亏目标,并从产品差异化、加强公司管理、化解贸易项目风险、探索引入民营企业承包生产经营、降低原料成本等5方面制定了控亏减亏措施。二是林业集团制定下发《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亏损子企业治理和无效低效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将下属子公司列入需重点治理亏损企业,处置方式为控亏。三是林业集团2021年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专题研究了下属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事项。截至2022年5月末,生产线技术改造工作已完成。四是下属子公司2021年减亏567万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9.下属子公司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具有一定退出风险。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采取相关措施,降低退出风险。2021年3月29日下属子公司已向不良资产受让方《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款确认表》,双方已就《债权资产远期转让合同》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予以确认;二是2021年8月26日、2021年11月11日下属子公司先后向不良资产受让方出具《关于支付债权资产转让价款的通知》,2021年11月9日出具律师函,要求不良资产受让方支付上述转让价款;三是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不良资产受让方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解决方案;四是责成下属子公司在不良资产受让方转让价款后立即退出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0.部分贷款业务集中度高,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是责成下属相关子公司结清贷款集中度高的业务。2021年12月,下属子公司已结清贷款集中度高的业务;二是督促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要求,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5%。截止2021年12月,下属子公司的存量贷款中,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未有超过公司净资产15%的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1.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未按期足额到位。
   整改情况:鉴于资金结余已满足项目需求,为减少资金限制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股东暂不新实缴注册资本金,剩余资本金按照工程进度的资金需求下一次申请各股东缴纳注册资本金时再同比例支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2.子公司进行增资未经林业集团董事会决策。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督促下属相关子公司今后严格执行《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决策事项清单(2021版)》(林业集团发〔2021〕138号)按决策清单事项内容提交集团审议。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3.信息化建设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林业集团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制定下发《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机房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下一步,林业集团将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定期跟踪落实,及时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自治区审计厅。